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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公布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工作责任人名单
发布时间:2013-11-15 来源:国家能源局

    9月10日,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工作有关省区和企业责任人名单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3]19号),青海省公布了责任人名单,并提出了有关工作要求:

    一、玉树、果洛、黄南、海南、海北、海西州,格尔木市人民政府是解决本地区无电地区问题的责任主体,负责协调解决本地区通电工程建设中重大问题,协助项目法人发放光伏户用系统,协助项目运行单位做好独立光伏供电工程运行和维护工作,为项目建设和长期运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各州成立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省电力公司、省水利水电集团公司、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三峡新能源格尔木发电有限公司、华能集团公司青海分公司、国电龙源格尔木新能源有限公司、国电集团公司青海分公司、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中兴能源有限公司、华电集团格尔木太阳能发电公司、大唐格尔木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中广核青海分公司、大唐德令哈新能源公司、大唐国际格尔木光伏发电公司,积极履行普遍服务的社会责任,积极落实建设资金,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青海三新农电有限公司做好独立光伏供电项目运行维护方案,加强维护机构建设,确保项目长期可靠运行。

    本责任人名单公布后,请各州市发展改革委、经发委、能源局明确本地区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责任人,明确工作任务,并公布责任人名单。

    附件

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工作责任人名单

州、市政府/项目法人

牵头部门责任人

主管

领导

职务

牵头

部门

责任人

责任人职务

联系人

联系人职务

一、州市政府

 

 

 

 

 

 

 

玉树州

 

常务副州长

州发展改革委

马桑旦周

副主任

索朗涌霈

科长

果洛州

吴自强

副州长

州发展改革委

李海林

主任

李海林

主任

黄南州

 

副州长

州发展改革委

佘东生

副主任

梁晓东

科长

海南州

王建民

常务副州长

州发展改革委

杨海林

主任

杜金亮

能源科科长

海北州

刘宝春

副州长

州发展改革委

徐永功

主任

火宝强

科长

海西州

于明臻

副州长

州能源局

吴泽忠

 

仁秀兰

 

格尔木市

周晓伟

副市长

市经发委

 

 

刘新平

能源局局长

二、企业

 

 

 

 

 

 

 

省电力公司

全生明

副总经理

发展部

郭顺宁

主任

张海云

投资处处长

省水利水电集团公司

王海青

总经理

玉树电力公司

许晓林

副总经理

许晓林

副总经理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魏显贵

副总经理

计划与发展部

曹海滨

主任

曹海滨

主任

大唐国际格尔木光伏发电公司

赵志清

总经理

发展部

李昌科

前期主管

李昌科

前期主管

大唐德令哈新能源有限公司

  广

总经理

发展部

刘志宇

 

刘志宇

主任

大唐格尔木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孙锦龙

总经理

发展部

王利明

 

王利明

厂长

中广核青海分公司

韩庆浩

总经理

办公室

徐世萍

办公室主任

徐世萍

办公室主任

华电格尔木太阳能发电公司

掌于昶

副总经理

规划发展部

党锁刚

 

党锁刚

主任

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王克挺

总经理

 

计划发展部

 

 

 

专责

国电集团公司青海分公司

郭志勇

总经理

综合管理部

聂太荣

 

聂太荣

主任

国电龙源格尔木新能源有限公司

王建国

总经理

计划发展部

李双良

 

李双良

主任

华能集团公司青海分公司

宫志文

副总经理

规划发展部

 

副经理

张成山

主管

三峡新能源格尔木发电有限公司

刘建平

董事长

项目开发部

   

 

   

 

青海中兴新能源有限公司

 

总经理

 

 

副总经理

张世玉

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