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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开展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3-11-27 来源:国家能源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末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的目标,根据国家能源局《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文件要求,喀什地区一市十县的光伏独立供电项目由华电新疆公司承担。

    南疆三地州(喀什、克州、和田)是无电现象较为严重的地区,根据2010年调查结果,仅喀什地区无电人口数就占全疆无电人口的 53.6%。为切实了解情况、摸清家底,华电公司在2010年政府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安排专人会同地州发改委、公安、民政、畜牧、林业、农业等有关部门及地州电力公司,对无电人口已发生变化的地区进行进一步核实,编制项目建设方案。

    经检查确认,喀什地区一市十县需采用户用式光伏和离网光伏电站解决无电人口共计3377户,其中塔县需新建两座独立光伏电站,安装1457套光伏户用系统,合计解决1605户无电人口;巴楚县需新建三座独立光伏电站,安装156套光伏户用系统,合计解决316户无电人口;疏附县安装161套光伏户用系统,解决161户无电人口;麦盖提县安装9套光伏户用系统,解决9户无电人口;莎车县安装796套光伏户用系统,解决796户无电人口;英吉沙县安装490套光伏户用系统,解决490户无电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