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新疆龙源公司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13-11-27 来源:国家能源局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314号)文件精神,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承担了塔城、伊犁、博州三个地区的光伏独立供电工程,其中塔城地区无电户为12698户,博州地区无电户为712户,伊犁州6410户。

    为了做好新疆无电地区的光伏独立供电工程,彻底解决偏远地区居民用电问题,在开展入户调查工作的同时,新疆龙源公司积极参加国家和自治区组织的各项有关无电光伏供电工程的相关工作。截止2013年10月31日,新疆龙源公司已经完成了博州和塔城地区的光伏独立供电工程的招标工作,按计划自12月初陆续实现发放,力争在年内完成所辖区域的光伏独立供电工程设备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