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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服务光伏发电企业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3-11-29 来源:国家能源局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扩大国内光伏发电应用市场规模,11月24日,国家能源局在江苏无锡召开服务光伏发电企业座谈会,重点听取地方、企业在推进光伏发电应用中的创新经验和政策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主持会议。

    吴新雄指出,推动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要站在全局战略的高度理解、把握国务院支持光伏产业的政策,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从规划、计划、政策、监管四个方面做好光伏发电应用管理,推动光伏产业技术水平提高和产业升级。

    吴新雄对近期光伏发电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他强调,一是要市场引导、政企合力,加快探索适合我国分布式光伏发展的商业模式和开发模式,注重经验总结和引导扶持;二是要认真抓好已有政策的落地,完善和细化各项配套政策,解决好具体环节的衔接;三是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科学有效的协调机制,重点协调建设条件及电网接入;四是要做好2014年度光伏发电统筹实施,鼓励发展较好的地区扩大发展规模,对各地区的年度规模指标实行年中滚动调节;五是要加强行业监管和宣传培训,注重发展质量和安全生产,提高全社会对光伏发电的认识和支持程度。

    座谈会上,江苏、浙江地方政府及企业介绍了政府协调推动,发挥企业作用,统一规划政策的发展模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和电网接入简化管理流程;在同一园区直供电电力消纳模式探索等方面的创新经验。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部门陆续出台的光伏发电相关电价、补贴标准、补贴资金拨付、项目管理、并网接入和金融服务等配套政策,将为光伏发电应用多元化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建议进一步落实资源、项目融资、并网服务,以及明确补贴资金拨付细则。

    苏、浙、沪及部分光伏发电重点城市能源主管部门、电网企业、投资企业等单位代表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