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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监管正式启动
专项监管督查组驻点福建开展工作
发布时间:2013-12-09 来源:国家能源局

    12月3日,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会同福建监管办在福州市召开电力建设施工安全重点专项监管启动会,传达了青岛“11.22”事故发生后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传达了国家能源局第一次监管工作例会、国家能源局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监管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督查组强调,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监管工作,是国家能源局根据当前电力安全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提出的有针对性的专项监管任务,是当前电力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次开展的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监管为期三个月,主要是对电力建设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等环节安全隐患治理情况、燃煤发电企业脱硫脱硝系统改造施工安全、电力建设施工现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督查组明确,驻点专项监管工作将突出以下方面:一是坚持务实的工作作风,驻点督查组要会同福建电力企业和有关部门一道,采取驻企监管“解剖麻雀”、重点督查“不见一斑”的监管方式,深入企业、深入现场、深入一线职工,既不走过场也不走过头,做到真查真改、立说立行,与企业共同查找问题,一起探索办法。二是坚持创新的工作思路,注重督查检查工作的创新,注重从实践中探索专项监管的新思路和新办法,以点带面,解决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电力行业的安全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生产秩序。三是注重长效机制建设,以督查内容、流程、方法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为目标,总结督查经验,摸索监管规律,举一反三,促进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实现“探路子、立规矩、出成果”的目的,形成电力建设施工现场监管规范和标准,为全国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督查组要求,督查组及电力企业要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充分运用到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监管工作中,力戒“四风”,转变作风,依靠企业广大员工,开门做好专项监管工作;要继续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切实做到廉洁自律,以实际成效和过硬作风取信于民。

    会后,督查组公布了举报受理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督查组还与福建省安监、住建部门负责同志召开了专项座谈会,对共同做好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监管工作进行研究协商,并形成一致意见。

    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福建监管办主要负责同志,福建省安监局、住建厅及电力企业有关负责同志共40人参加会议。会议标志着国家能源局驻福建专项监管督查组正式进驻福建省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