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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为煤炭产能设天花板
发布时间:2014-01-23 来源:中国经济网

    当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及保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已经取代了以往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速度的发展方式,环境保护和能源消耗等约束性指标日益得到强调。1月20日,记者从太原市国土资源局获悉,太原市设立煤炭产能“天花板”,到2015年,煤炭总产能每年要控制在9000万吨左右。

    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要求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控制煤炭总产能是太原市矿产资源规划的目标之一。《太原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1-2015)》明确提出,煤炭总产能控制在9000万吨/年,产量控制在8000万吨/年,新建矿井规模不低于120万吨/年。

    为优化矿产资源布局,太原市划分了重点、限制、禁止和允许开采区,提高矿山准入门槛。在西山煤炭规划矿区、岚县煤炭规划矿区(太原部分)两个煤炭重点开采区内,新办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重点开采区准入条件,已有矿山达不到准入条件的要进行逐步整改。西山等煤炭重点开采区新建煤矿规模不得低于120万吨/年,已有小矿继续加大资源整合力度,70%单井规模达到90万吨/年以上,采区回采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太原市六城区属于限制采矿区,规划期内,六城区范围内不再新建矿山(国家和省属重点项目除外),已有采矿权到期可以依法延续,但不再进行扩大矿区范围、变更开采深度和扩大生产规模等事宜。

    此外,太原市规划了六个煤炭开采区,包括龙泉开采规划区块、白家庄开采规划区块、西山锦富开采规划区块、西山麦地掌开采规划区块、西山小回沟开采规划区块、焦煤集团扩区开采规划区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