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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切实加强需求侧管理 确保民生用气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27 来源:国家能源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切实加强需求侧管理 确保民生用气的紧急通知

发改电[2014]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物价局、能源局,中石油集团、中石化集团、中海油总公司:

    入冬以来,天然气供需总体平稳。近期由于气温下降,用气量大幅增加,供应压力加大,个别地区保供措施落实不到位,资源不足时没有按照需求侧管理要求压减工业用气,居民生活等重点用气受到影响。当前正值隆冬用气高峰期,为确保平稳度冬,特别是春节期间民生需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压减工业、保障民用工作。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生产企业,要在保持主力气田及输配气管道安全平稳运行的同时,高峰期首先压减油气田自用和系统内工业企业用气,努力增加外供量。各省区市要根据已落实资源做好供需平衡,用气需求超过合同约定或协商确定的资源量时,须首先压减工业用气,确保民生重点需求。

    二、严格实施有序用气。供需矛盾突出的省区市须以城市为单位,细化完善并严格执行不同供应水平下的有序用气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保供、限供序列,始终将居民生活、公共交通用气放在首位,务必保证家庭炊事、生活热水用气,避免汽车排长队加气现象。要按照有关规定限制并逐步停止擅自对在用机动车“油改气”,同时加强现存车辆监管。

    三、科学削减高峰用量。近日各类学校陆续放假后,各地要优化供热调度,采取低温运行措施,尽量控制室温,节约用气。节日放假期间,要控制写字楼、商场等公共建筑室温,削减高峰时段用气量。

    四、延续燃煤锅炉使用。没有落实气源的地方要暂停改造和拆除燃煤锅炉;已实施“煤改气”,但尚未拆除的燃煤锅炉和热电联产项目,特别是建有先进脱硫脱硝除尘设备的,今年冬季要继续使用燃煤,尽可能减少新增用气,最大限度缩小供应缺口。

    五、积极利用价格杠杆引导节约用气。各地要充分利用价格杠杆加强需求侧管理,引导天然气合理消费。2013年7月10日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后尚未进行疏导的个别省份,要尽快完成销售价格疏导工作。要积极研究推行季节性差价、可中断气价等价格政策,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控制季节性峰谷差。同时,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引导居民节约用气。

    六、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地及供气企业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岛输油管线泄漏引发爆燃事故抢险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关于切实加强石油天然气安全供应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深入排查油气田和输油气管道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平稳运行。

    七、加强用气及保供措施监管。各地能源监管部门要按照《天然气利用政策》、《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天然气合理使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有序用气监管,检查不合规用气,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对擅自实施“煤改气”以及未按规定实施有序用气导致居民生活受到影响的,将予以通报。

    以上请按照执行,如出现供应短缺可能影响居民生活及公交车、出租车加气等重大情况时,请及早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国家能源局反映,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联系电话:010-68505554 传 真:010-68505556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1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