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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以奖代补”关闭小煤矿
发布时间:2014-01-28 来源:中国煤炭报

    近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对今后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意见提出,力争到2014年上半年,全省煤矿数量减少到800处左右。

    贵州提出,到2015年将全部关闭退出年产15万吨以下的各类煤矿,对年产15万吨及以上小煤矿中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的煤矿实施兼并重组。

    从2014年起连续5年,贵州省财政将每年安排1.61亿元,由当地政府以“以奖代补”方式一次性奖励关闭煤矿的实施主体。关闭一处年产9万吨的煤矿,奖励100万元,关闭煤矿规模每提升一个档次增加20万元,市(州)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奖励。

    贵州还将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行为等建立煤矿安全生产信用档案,实行煤矿安全信用分级管理。

    贵州规定,到2014年底,全省每个煤矿企业至少有1个到2个一级标准化煤矿。到2015年,全省小型煤矿机械化和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要分别达到55%和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