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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燃气发电上网电价上调 京津沪提高非居民销售电价
发布时间:2014-01-28 来源:中国证券报

    北京、天津、上海三地发改委近日宣布,在上调当地燃气发电上网电价的同时,相应提高非居民销售电价。业内人士表示,同步调价不但可以缓解燃气电厂日益升高的成本压力,还能顺势疏导电网企业的结算压力,在调动电网企业接收燃气电厂发电积极性的同时,有助于提高燃气分销企业的天然气销量。

    缓解燃气电厂成本压力

    2013年全国各地陆续上调非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平均门站价格由每立方米1.69元提高至每立方米1.95元,燃气电厂的发电成本明显上升。有鉴于此,京、津、沪三地发改委近日上调燃气电厂与电网的结算价格。其中,上海市燃气电厂结算电价调整为每度0.534元,北京市燃气电厂临时结算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度0.65元,天津市城南燃气热电、武清福源热电公司等四个新建燃气电厂电价调整为每度0.65元,滨海燃气电厂电价调整为每度0.6879元。

    为了疏导燃气电厂上网电价上调给电网企业带来的压力,三地发改委同时提高了当地的非居民销售电价。其中,上海每度上调4.24分,北京每度上调6分,天津每度上调5.6分,居民销售电价不作调整。

    同步提价体现市场化

    2013年6月底,发改委在调整非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时提出,要对燃气发电企业给予补贴。当时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在浙江、江苏等燃气电厂较集中且用电量较大的省份,燃气电厂纷纷表示补贴不到位。2013年,浙江省通过上调燃气电厂上网电价的方式转嫁成本。

    2013年全国各地调整非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以来,京、津、沪的燃气电厂上网电价始终未做调整。对于此次调价,北京市发改委表示,北京东南和西南热电中心已建成投产,其它热电中心也将陆续投产。由于燃气发电成本高于煤电成本,因此适时疏导燃气发电价格矛盾,对加快城市能源结构调整、改善大气质量、保障能源安全至关重要。

    如果仅提高燃气电厂上网电价而不提高电网销售电价,将降低电网企业接收燃气发电的积极性,反而使燃气电厂“厚利少销”。只有同步提高电网企业的销售电价,将燃气电厂天然气销售成本疏导到终端,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燃气电厂的成本上升压力。

    中信证券表示,此次燃气电价矛盾的疏导反映了市场化方向,使环保成本顺利传导至终端用户,充分体现了使用者付费的市场化原则。同时,燃气电厂市场化定价方向的明确,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打消市场对于燃气电厂未来发展的担忧,随着后续气源供给的日益宽松,燃气电厂有望实现快速发展。

    京、津、沪三地的重工业占比较低,非居民销售电价上调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可控,其经验难以在短时间内向全国推广。(记者 王颖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