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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部署对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督导工作
发布时间:2014-02-10 来源:国家能源局

    8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成立暨动员培训会议。会议宣布国家能源局成立6个督导组,传达学习群组发〔2013〕5号、8号文件,学习局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方案。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戴晓曙,局党组成员、监管总监、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谭荣尧出席会议。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晶华主持会议。

    国家能源局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以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和中电联为重点。督导组由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派出,主要职责是:传达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督促做好落实;参加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了解掌握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全程参与所督导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及时向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各督导组要认真开展督导工作。一要充分认识督导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从严要求,对教育实践活动的每个环节都要督导到位、严格把关,加强分类指导。二要明确督导工作的作用和定位。按照工作方案明确的工作重点,聚焦“四风”,坚持了解情况与解决问题并重,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全程参与被督导单位的民主生活会。三要严格督导把关。按照“五个不放过”的精神和“激发动力、传导压力、联系协调、服务把关”的原则开展督导工作。

    会议要求,督导组工作要坚持组长负责制,各督导组成员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仔细研究工作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并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以虚心学习、帮助引导的态度进行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