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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2398电力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4-02-26 来源:国家能源局

    为了保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能源市场秩序,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国家能源局积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切实发挥全国范围内12398(含12398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电力投诉举报热线的作用,认真受理电力投诉举报,定期公布能源监管机构对电力投诉举报的处理情况。现将2014年1月份12398电力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受理情况

    2014年1月,共收到12398电力投诉举报有效信息2417件,环比下降18.87%。

    按诉求性质分类:投诉177件,占有效信息的7.32%,环比减少4件;举报11件,占有效信息的0.46%,环比减少6件;咨询2035件,占有效信息的84.20%,环比减少528件;表扬、求助、建议等其他方面194件,占有效信息的8.03%,环比减少24件。

    按反映渠道分类:12398电话2345件,传真18件,电子邮件24件,信函14件,来访14件,上级交办1件,媒体信息1件。(2014年1月投诉举报受理情况见表一)

表一 2014年1月投诉举报受理情况

单位:件

    (二)办理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2014年1月收到的188件投诉举报中的185件进行了受理,占投诉举报量的98.41%;对不属于监管职责范围的3件不予受理,占投诉举报量的1.59%。

    截止到2014年1月底,已办理完毕96件,占投诉举报受理量的51.89%;对未办结的89件结转2014年2月办理,占投诉举报受理量的48.11%。

    (三)业务分类情况

    2014年1月,能源监管机构收到的2417件有效信息中,供电服务1514件,成本价格和收费145件,市场准入85件,电力安全101件,电力交易2件,节能减排1件,其他事项569件。

    从收到的投诉举报情况看,供电服务方面149件,受理147件,占受理量的79.46%;电力安全方面19件,受理18件,占受理量的9.73%,其他事项方面13件,受理13件,占受理量的7.03%。(2014年1月投诉举报业务分类情况见表二)

表二 2014年1月投诉举报业务分类情况

    单位:件

    (四)区域分布情况

    2014年1月,从能源监管机构收到的12398电力投诉举报有效信息来看,河南、山东、云南、湖南、山西排在全国前5位;从投诉数量来看,四川、安徽、广东、上海、山西排在全国前5位。(2014年1月有效信息及投诉排名前10位省份情况见表三)

表三 2014年1月有效信息与投诉排名前10位省份情况

单位:件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

    (一)供电服务方面

    一是部分地区配电线路及配网设施建设、改造滞后,特别是部分农村及山区线路老化、设备老旧,供电能力受限,电能质量不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用电增容需求。二是部分供电企业对用户用电报装方面的引导、服务工作不到位,拖延用电报装,甚至对用户受电工程进行“三指定”,影响用户的自主选择权。三是部分供电企业停电管理程序不规范,在未事先告知的情况下对拆迁居民进行停电。四是个别供电企业营业窗口人员、供电抢修人员及抄表员服务意识和服务不到位,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不便等。

    (二)成本价格和收费方面

    一是部分供电企业对电价、网改等有关政策宣传不够,用户对照明、农灌电价等执行标准不清,对网改后电表计量、抄表收费等情况存在疑问。二是部分供电企业抄表人员估抄电表电量、错计专变用户费率,供电营业厅限定单一缴费方式给用户带来不便;个别供电企业不按规定为用户办理合表分户业务,不及时对用电性质发生改变后的用户变更电价类别,在春节期间不办理用户售电业务等。三是部分村委会、小区物业、房屋出租户等收取电费并加价收费、搭车收费,部分小区售电管理不规范等。

    (三)电力安全方面

    一是部分供电企业安装的供电设施与房屋和地面之间安全距离不够,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二是部分供电企业高压输电线路跨越居民房屋,架空线路与树木、农作物距离较近,群众反映影响生活及安全等。

    (四)其他方面

    一是个别供电企业拖欠电力施工企业工程款。二是个别供电企业将专变线路分户纳入公变用户范围,损害专变线路投资方权益等。

    欢迎拨打国家能源局12398电力投诉举报热线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