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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居民安装光伏发电自家发电“赚电费”
发布时间:2014-04-17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近日,方正县得莫利镇村民张俊荣从县电业局领取183.43元,这是她家安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为她“赚到”的第一笔电费。这也意味着,龙江首个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正式并网投入运营。

    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大多安装于民居屋顶,其光伏电池利用太阳能发电,所发电量可通过转换设备就近并入国家电网。由此,除去自用电量外,居民自家发电的盈余部分可卖给国家电网。

    据安装该系统的黑龙江中光龙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光伏发电系统每千瓦设备费用约1万元,张俊荣家的设备成本为6万元。哈尔滨地区年日照时间为2500小时,按政府收购电价为每度0.83元计算,她家5年可收回成本。

    据介绍,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配有双向计量电表,自家发、用电量一目了然。依据国家相关鼓励政策,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家庭只要与相关电业局签署《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低压发用电合同》,自家富余电力即可被电网全额收购。(臧祥东 哈尔滨日报记者 郑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