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五一”期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组成专项检查组,于4月17日至30日,专项检查哈尔滨、佳木斯等6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共抽查生产和基建地下矿山5户、露天矿山3户、尾矿库6座、油田油气站场5座、原油库2座,发现隐患和问题64项,下达整改指令12份,责令停产整改企业3户,罚款3万元。 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二是对采掘施工企业监督管理不到位;三是部分油田油气站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针对上述问题,省安全监管局下一步将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安全监管。一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企业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责成相关市(地)安全监管局加大监督力度,督促企业按照“五落实”要求完成整改。二是开展一次全面的地下矿山安全大检查。逐矿检查15户正常基建和16户正常生产地下矿山,重点检查安全设施完好、专业技术力量配备、生产技术管理情况,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三是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督促3户大中型矿山企业创建二级标准化,5座选矿厂创建三级标准化,15户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创建一级标准化、34户创建二级标准化、2户创建三级标准化。四是推进尾矿库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摸清 “三边库”和“头顶库”底数,完成升级改造、“头顶库”在线监测系统和其他尾矿库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工作。五是加强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监管。督促相关企业加大管道尤其是一、二类占压及与市政管网交叉伴行管道巡查力度,及时向管道安全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占压隐患及与市政管网交叉伴行情况,促使相关部门履行职责,解决有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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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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