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能源[2014]5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环境保护厅(局)、有关能源企业: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促进能源行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特制定《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现印送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国家环境保护部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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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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