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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布限制淘汰类产业目录 可节约180万吨标准煤
发布时间:2014-05-28 来源:中国环境报

    上海市日前出台《上海市部分行业限制类、淘汰类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据悉,《目录》实施后,通过实行差别电价等经济措施,预计可节约180万吨标准煤。

    “处在非典型性发展和典型性转型阶段的上海,产业结构调整成为面向未来最迫切、最艰巨、最现实的任务。”上海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强调,当前,面对上海的资源和能源环境硬约束,通过调整存量来获取新的发展空间,刻不容缓。

    据介绍,《目录》编制工作采用成熟一批、推出一批、分批推进做法,第一批《目录》选定了钢铁、化工、有色、建材、机械(含锻造、铸造、热处理、电镀工艺)等5个上海市重点调整行业,涉及限制类、淘汰类条款共255项,其中65项为上海市新增或提升标准项。

    同时,《目录》覆盖重点调整行业之广、涉及企业之多也是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中前所未有的。首批目录涉及的5个重点高载能行业将覆盖18个中类行业,目前这些行业上海全市共有规模以上企业1500余家,占全市工业能耗的60%左右。据初步分析,《目录》的实施将影响其中500余家企业,涉及产值500亿~700亿元。

    《目录》还对限制类要求由限制发展升级到限制生存。记者发现,列入《目录》的限制类,可配套上海市差别电价办法的实施,对限制类装置用电量执行每千瓦时0.15元的电费加价,此举将在很大程度上挤压高载能行业相关企业利润空间。

    据了解,《目录》将作为指导区县、企业开展化解过剩产能、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淘汰落后和实施差别电价政策的主要依据。

    《目录》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行业结构,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落后工艺,促进部分产品淘汰,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预计调整涉及到的产业能效水平整体将提升1%以上;在环境保护方面,上海市将加速推进2898台分散燃煤锅炉或窑炉替代,预计将替代分散燃煤锅炉285万吨,减少400万吨二氧化碳排放。

    下一步,上海市还将加大力度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将培育发展“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四新”)作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主导方向。 记者蔡新华 见习记者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