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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切实做好30抓
发布时间:2014-06-06 来源:国家能源局

    近日,国家能源局党组印发《关于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要求国家能源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做好30抓,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事,带好自己的人。

    一要落实选人用人责任。①抓好干部制度建设;②抓好选拔任用考察;③抓好日常廉政考核和诫勉;④抓好选人用人公平公正公开;⑤抓好干部轮岗交流;⑥抓好违规选人用人倒查。

    二要落实作风纠正责任。①抓好“四风”整改;②抓好正风肃纪;③抓好优质服务;④抓好信访投诉。

    三要落实权力制约责任。①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②抓好阳光操作;③抓好权力清单、审批清单的网上公示;④抓好阳光审批、限时办结、内网公示;⑤抓好简政放权;⑥抓好同步监管;⑦抓好项目、资金使用制度的健全和落实。

    四要落实案件查处责任。①抓好案件查处配合工作;②抓好专项巡视配合工作。

    五要落实干部监督责任。①抓好领导干部定期述职述廉报告制度的落实;②抓好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落实;③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守则的落实。

    六要落实教育管理责任。①抓好政治理论学习;②抓好廉政警示教育;③抓好廉政谈话;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七要抓好组织领导。①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②从局党组成员带头做起;③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建设;④及时组织学习中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精神,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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