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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交易秩序驻点华中监管报告》
发布时间:2014-06-30 来源:国家能源局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近期重点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组织开展了华中区域电力交易秩序驻点专项监管,并于近日经过现场核查分析,形成了《电力交易秩序驻点华中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正式印发。

    《报告》指出,目前在跨省区电能交易中存在五个方面问题。一是电网企业安排的部分跨区电能交易计划与实际供需存在偏差,资源配置不合理;二是跨省区电能交易输电费收取未考虑反向交易对输电费用和网损的抵减作用,收费不合理;三是省间输电通道建设滞后,限制跨省区电能交易;四是跨省区电能交易缺乏合理补偿机制;五是部分交易行为不规范,价格未能反映市场主体意愿。

    针对存在问题,《报告》提出了四条监管意见。一是改变跨区交易计划形成方式,加强跨省区电能交易会商,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跨省区电能交易机制;二是完善和规范跨省区电能交易价格机制,严格按照物理量收取输电费用(损耗);三是加强省间输电通道建设,促进水电资源优化利用,保障各省市电力供应;四是建立和完善电力交易平台,建立富余水电跨省消纳补偿机制。

    《报告》的印发,将进一步促进和规范跨省跨区电能交易行为,对于促进余缺调剂,优化资源配置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