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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节能减排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
发布时间:2014-07-03 来源:中国电力报

    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行业大气污染防治驻点河北监管报告》

    报告反映电力节能减排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

    河北是目前国家正在大力推进的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的重要区域之一。日前,国家能源局完成了对该省的重点专项驻点监管,并公开发布了《电力企业大气污染防治驻点河北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显示,部分发电企业存在个别时段超标排放现象,发电企业节能工作仍存在较多薄弱环节。国家能源局监管工作组还发现,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尚不完备。《报告》特别指出,高效环保机组尚未充分发挥优势作用。

    《报告》认为,电力系统包括发电和电网生产运行环节,发电机组特别是地调电厂、自备电厂整体节能减排水平亟待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报告》提出,电力企业要提升综合管理水平,降低燃煤机组排放,要完善在线监测系统,优化调度运行。同时,监管机构要完善监管手段,促进电力企业大气污染防治。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双双消减14.6%

    减排效果统调电厂好于非统调电厂

    《报告》显示,本次电力企业大气污染防治驻点河北专项监管的重点为该省3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机组(含自备电厂),并对电网企业节能减排相关情况进行监管。列入监管范围的企业共计89家,专项监管工作组对其中的15家电力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其中:地市级供电企业3家、统调电厂8家、非统调电厂4家。现场检查共发现问题102个,其中节能问题45个、减排问题57个。

    针对污染物排放,《报告》指出,2013年,河北省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占全省的21.4%、35.1%,与2012年相比均消减14.6%;在列入专项监管范围内的发电企业中,统调电厂污染物排放量显著下降,非统调电厂同比有上升趋势,10万千瓦及以下机组同比下降不明显。这反映了统调电厂在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方面较非统调电厂有更强的执行力,当然也有非统调电厂单机容量普遍较小导致节能减排效率不高的客观原因;10万千瓦及以下小机组受自身性能所限,节能减排效率均比较低。

    根据机组容量等级来比较,10万千瓦级机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排放绩效分别达到30万千瓦级机组的8.88倍、3.26倍和10.86倍。尽管10万千瓦级机组发电量(96.82亿千瓦时)不及30万千瓦级机组(972.61亿千瓦时)的1/10,但双方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上的差距却没有这么大。

    在供电煤耗上,小机组和非统调电厂同样具有明显劣势。《报告》显示,河北省统调电厂平均供电煤耗为323.1克/千瓦时,较非统调电厂低19.4克/千瓦时,10万千瓦及以下机组平均煤耗高达384.5克/千瓦时。

    就节能减排指标而言,大量高耗低效小机组的运行无疑是阻碍数据向好的负能量。因此,专项监管工作组将30万千瓦及以下机组列入专项监管范围,并给出“强化对中小型燃煤电厂的监管”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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