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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年底前再关62处小煤矿
发布时间:2014-07-04 来源:中国煤炭报

    日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14年小煤矿关闭整合工作方案》(简称《方案》),力争2014年底前再关闭小煤矿62处以上,全省煤矿数量控制在200处以内。国家煤矿安全重点县和省煤矿安全重点县关闭矿井比例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此次小煤矿关闭对象共有11种类型,其中包括自然灾害严重,经设区市政府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资源较少、煤质较差、投入产出比不合理或技改资金不足的等。

    《方案》明确了关闭小煤矿的保障措施,即关闭矿井仍按年生产能力每万吨30万元予以补偿,并按规定返还剩余采矿权价款和安全风险抵押金。凡2014年8月31日前主动申请关闭的小煤矿,每关闭一处矿井省财政再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标准为,年生产能力6万吨以下的奖励不低于200万元,年生产能力7万吨至9万吨的奖励不低于250万元,年生产能力10万吨以上的奖励不低于350万元。

    据悉,2005年以来,河北省共关闭小煤矿908处,其中2011年以来关闭173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