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河北:主动关闭小煤矿最高奖励不低于350万元
发布时间:2014-07-28 来源:河北经济日报

    从25日上午召开的河北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河北省今年下半年将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坚决完成小煤矿关闭整合任务。

    截至6月30日,全省共保留煤矿262处。前不久,省政府印发了2014 年小煤矿关闭整合工作方案,要求年内关闭小煤矿62 处以上,全省煤矿数量控制在200 处以内。省政府批复资源整合不再保留的矿井、2014年6月30日前仍未申请办理采矿许可手续、2014年6月30日前未与整合主体企业签订正式协议、主体企业未实质管控等的11类矿井全部列入关闭范围。

    为推动工作开展,我省明确了激励政策,加大了关闭奖励力度。凡2014年8月31日前,主动申请关闭的小煤矿,每关闭一处矿井省财政再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标准为:年生产能力6万吨以下的奖励不低于200万元,7万吨至9万吨的奖励不低于250万元,10万吨以上的奖励不低于350万元。

    会议强调,各地要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导调度,积极筹措关闭奖励资金,确保对关闭矿井奖励补偿到位。省安委办要把小煤矿关闭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对各地进展情况定期调度、加强督导、严格考核。省国资委要把省管整合主体企业关闭整合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