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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两居民“尝鲜”光伏发电
发布时间:2014-08-18 来源:绍兴晚报

    在自家屋顶建一个家庭太阳能光伏发电站,不仅可以满足日常生活需要,多余的电还能“卖”给国家电网公司,这样的好事在上虞已可实现。8月14日,记者从上虞供电公司客户中心获悉,该公司已受理两户居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申请。

    来自丰惠镇凤鸣村的唐彭吉和小越镇德隆社区的王才兴,将分别在自家屋顶安装总装机容量为15千瓦和1.5千瓦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受电电压等级分别为380伏和220伏。目前两个项目均处于工程施工阶段,预期月底可并网发电。

    自2012年国家电网公司出台关于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服务相关政策以来,上虞区先后有12家企业试水光伏发电这一新生事物,其中5家已经并网发电。

    据介绍,安装一套屋顶光伏发电系统主要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板、逆变器、发电计量表、并网开关等设备,丰惠镇的唐彭吉先生为此投资了12万元。唐先生为自己算了一笔账,去年自家用电量3511千瓦时,光伏发电系统投入运行以后,按日均光照5个小时计算,一年最多发电27375千瓦时,大部分都可富余“卖”给国家电网。而根据有关政策,光伏发电还可享受各级政府补助,如果不算设备维护运行成本,唐先生大概需要5~6年才能收回投资成本。对此,两位业主表示:“纯粹是尝尝鲜,就想体验一下光伏发电的效果,同时为国家节能减排做些小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