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支持燃煤发电企业积极开展脱硝、除尘改造
发布时间:2014-08-27 来源:发改委网站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疏导环保电价矛盾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908号),决定自9月1日起在保持销售电价总水平不变的情况下,适当降低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腾出的电价空间用于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

    此次电价调整,全国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降低0.93分钱,这部分电价空间重点用于对脱硝、除尘环保电价矛盾进行疏导。截至目前,全国已累计解决7.1亿千瓦燃煤发电机组脱硝、除尘电价补偿问题,占全部燃煤发电装机容量95%以上。同时,结合电价调整,进一步推进工商用电同价工作,江西、广东两省商业企业每年可分别减轻电费负担13.7亿元和20亿元。

    鉴于当前煤价水平较低,煤矿企业大面积亏损,《通知》要求发电企业与煤炭企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将发电用煤价格维持在合理区间,防止出现过度下跌,以促进煤炭、电力行业协调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近年来,在环保电价政策支持下,燃煤发电企业积极开展脱硝、除尘设施改造。此次电价调整,将有利于环保电价及时结算,支持燃煤发电企业开展脱硝、除尘改造,改善大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