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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兴芳:在坚定理想信念中保持廉洁自律
发布时间:2014-09-23 来源:中国电力报

    每当腐败案件发生之后,我们都会强调制度的重要性,其实,在强大的权力和脆弱的人性面前,没有任何一个制度或方法对所有人都有效。对腐败的治理不仅需要用制度进行硬性约束,更需坚定理想信念,严格自律,自觉守住底线,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

    一、振奋精神,坚定理想信念

    腐败分子蜕变的心理历程,也是被权力异化和错误观念扭曲的过程。他们腐化堕落的根本原因,是因为长期放松世界观的改造,理想信念逐步动摇,思想逐步蜕化变质,导致在歧途上越走越远。工作到一定阶段的时候,公务员群体对低工资的牢骚、严格管束的抱怨、超负荷运转的倦怠等会不同程度的显现出来。如果没有强大的精神依托,心态会逐渐发生变化,很容易迷失其中。不少人丧失理想信念正是由最初的精神懈怠开始,在各种不良习气潜移默化的腐蚀作用下,最终走向对立面。我们不应否定个人的理想和追求,也不否定合理合法的物质利益,但作为一名公务员,需要划清公与私的界限,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绷紧廉洁这根弦。发生在眼前的事实告诉我们:坚定理想信念,明确正确的方向,是每名党员干部都要面对的首要问题。

    二、强化道德修养,树立底线意识

    很多时候对与错之间只有一步之遥,稍有不慎,就难以回头。真正能使我们义无反顾坚守的还是内功,是道德修养和意识形态不断积累形成的做人与做事两方面的底线意识。作为拥有公共资源和公共权力的人,天然具有维护公共生活秩序的责任与义务。在工作中必须树立行政底线意识,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道德来规范行为,明确工作中的坚守与捍卫、观念中的舍弃与批判,体现公务人员的价值选择和追求方向,真正做到不碰红线、不越底线。

    三、加强学习,正确对待权力

    刘铁男等人都是在职务越来越高、岗位越来越重要的过程中,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这也再次说明:职务的升迁,不等于素质的提升;走上了领导岗位,并不能说已经具备了当好领导的能力和水平,权力越大诱惑越多,升迁带来了“风险”的提升。新的职位需要不断强化学习,增强党性修养,以正确的理论不断充实完善自己,以坚定的理论保证政治上的坚定,不断增强理论自信。要心怀敬畏,行有所止。把敬畏与用权结合起来,做到警钟长鸣。敬畏带来的约束和鞭策,是保持头脑的“清醒剂”,明白任何时候“官”都是为民服务的岗位,“权”都是为民服务的工具。如果一个干部总是得意忘形、忘乎所以,不把群众放在眼里,失去敬畏之心,为所欲为,最终必将受到法纪的严惩。

    四、防微杜渐,主动接受监督

    不虑于微,贻大患;不防于小,终累大德。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把“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作为警句,正确认识“微”,高度警惕“小”,防止微恙成大疾,酿成“悔不当初”的后果。事实警示我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防微杜渐,抓早抓小,必须靠组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缺乏监督的权力必然造成“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商品化”。手握公权力,有责任主动接受监督,并及时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坚决摒弃抵触、戒备和反感心理。自觉主动地接受监督,体现的不仅是个人的胸襟和气度,更体现了党员的修养和觉悟。

    当然,要防范漏洞,消除隐患,除个人要严格自律外,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至关重要。我们现有的很多审批项目并不是制度不健全,而是运行不公开。项目的审批权力主要体现在运行环节,更多的体现在“快”和“慢”上。有的项目在个别人那里一压就是几年,有些项目审批本来只是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但过程中有意识的不作为,就滋生了暗箱操作,导致权力失控,使个人自由裁量权达到最大化。这也是不管我们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如何详尽、完善,依然挡不住腐败发生的原因。为此,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建设迫在眉睫。(崔兴芳 作者系国家能源局纪检监察室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