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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丽:浅议构建“三不”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4-11-25 来源:中国电力报

    一、坚定信念,形成“不想腐”的氛围

    要使领导干部“不想腐”,就要提高领导干部的道德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认为,领导干部首先要注重自身政治理论学习,加强思想武装,夯实政治定力,解决好“总开关”这个关键问题。总结一些人腐败犯罪的变化,重要原因无非是所谓的“朋友”起了恶劣的作用。要时刻提醒自己,“前车之鉴”不可重蹈,要特别注意净化自己的朋友圈。其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系统性、经常性地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理想信念、道德情操、行为规范、廉政警示等方面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敬仰党的事业,敬畏手中的权力,敬重服务的人民。各级党组织还要关心领导干部工作及家庭生活,关注每一位领导干部的思想动态,对于家庭的确有困难的,在不违反党性原则的情况下给予帮助,解决党员干部的后顾之忧,培养阳光心态,学会知恩感恩,形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机制,筑牢“不能腐”的笼子

    要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就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能源领域的腐败案件,大部分是围绕项目审批产生的,审批环节多,个人裁量权大,导致出现了魏鹏远这样的腐败典型。我们应该紧紧围绕国家能源局的工作职责,重点围绕项目审批,研究制定并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彻底铲除产生腐败的根源。作为派出机构,承担电力业务、电工进网作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等行政许可职责。当前,面对新形势下的能源监管工作,我认为应突出抓好“五项监管”,做好与国家能源局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的无缝衔接,上下联动,确保放而不乱,从而不断推进监督制约机制的形成,筑牢“不能腐”的笼子。

    三、 严肃查处,绷紧“不敢腐”的神经

    要使领导干部“不敢腐”,就必须从严治党,对腐败发现一起就严肃查处一起,形成震慑作用。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惩治腐败始终采取高压态势,多名省部级高官落马。习近平同志指出,“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这是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和态度。我们应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切实抓好常态化监督,畅通举报渠道,继续发挥举报信箱、举报热线的作用,加大工作透明度,切实发挥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大腐败查处力度,发现问题按干部管理权限严肃查处。加大警示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增强党员干部对“腐败成本”和“腐败后果”的认识,时刻绷紧“不敢腐”的神经。

    (作者系贵州能源监管办公室综合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