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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克祥 秦忠娟:阳光审批构筑源头防腐高地
发布时间:2014-11-25 来源:中国电力报

    一要把握原则。一是公开透明原则。公开透明是基础,要围绕能源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公开透明的机制,最大限度地把承装(修、试)、发电业务、供电业务和进网电工等许可情况通过综合信息系统向能源企业和社会大众公开。二是权力制约原则。要抓住能源行政许可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特别要在完善初核受理、内部复审、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及行政许可委员会审议决定等环节上狠下功夫。三是发扬民主原则。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监管为民的理念,通过能源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和权力运行公开,切实保障能源企业和社会大众对能源行政许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有效监督原则。要自觉接受能源企业、社会大众和舆论监督,把能源行政许可审批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结合起来,把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五是坚持创新原则。

    要不断总结经验,依靠观念更新带动能源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

    二要突出重点。一是在畅通公开渠道上下功夫。要通过以综合信息系统行政许可平台为主的有效载体,切实畅通审批事项的公开渠道,对需要公开的事项,切实做到“四公开”:即公开需要让能源企业和社会大众清楚、明白的有关事项和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公开审批过程中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环节和事项,公开涉及能源企业和社会大众切身利益的审批程序、审批依据和审批结果,公开为能源 企业和社会大众提供方便的审批指南,使审批的办理过程和结果尽可能公开透明。二是在党风廉政巡查上下功夫。要建立健全能源监管机构党风廉政巡查制度,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活动,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三要在加大党纪政纪考核力度上下功夫。要把构建能源行政许可阳光审批机制的落实情况作为有关处室干部的业绩评定、提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年终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三要推动创新。一是思想创新。能源行政许可阳光审批工作的基础是思想,特别是能源监管机构的负责人是不是敢于、舍得把审批权力放到阳光下运行,是能不能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保证。二是技术创新。要以综合信息系统行政许可平台为载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能源行政许可审批权力流程进行规范,促进权力透明运行,实现操作的标准化、反馈的及时化和监督的公开化。三是管理创新。要按照“统筹规划,资源共享,面向公众,保障安全”的要求,以综合信息系统行政许可平台为载体,切实推进能源行政许可审批管理创新,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审批成本,优化审批环境,让能源企业和人民群众方便、快捷地获取更多的监管服务。四是机制创新。要通过深化能源监管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完善能源行政许可审批配套制度,改革创新能源监管方式,用制度来保障审批权力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取信于民。

    (作者分别为华中能源监管局监察室主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