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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红:人性如水 制度如渠
发布时间:2014-12-02 来源:中国电力报

    一是要加强制度的时效性。目前机关的各类廉政规章制度繁多、数量很大,有的还相互矛盾,由此降低了制度的整体效力;有的已与现实情况相差甚远,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应与时俱进,定期审查、及时调整更新;有的规章制度需要上升到法律层面,以提高制度的权威性和威慑力。

    二是要加强制度的科学性。反腐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一门科学,制度设计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反腐的效果。我们要对各种腐败案例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剥离主观因素,得出客观性规律性的结论,加以规范和管理。如通过对项目审批过程中腐败风险点的分析,加强政务公开透明的机制建设,全面规范项目申报、过程审查、决策留痕、结果查究等方面流程,科学设计、减少层次、提高效率,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三是要加强制度的可执行性。再好的制度如果不能执行或执行不到位,就难以发挥应有的效力和作用。如干部交流轮岗制度,要结合各项业务工作的需要,充分考虑干部队伍的实际,研究制定加强机关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就轮岗交流的原则、重点、方法以及轮岗的年限等作出明确规定。从领导到基层都要做大量细致的工作,不能为了交流而交流,而要通过交流促进工作思路的创新,从整体上提高干部的素质,提升工作层次和水平。而对于干部个人,则要通过不断变换角色、涉足新的领域,带来压力,再将压力转化为动力,做好了、做实了就是一次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实践。

    四是要加强制度执行的后评估。对现有的各项廉政制度建立定期评估的机制,对于明显执行不力的制度,要深刻反思并作出及时调整。如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各地各单位集中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措施,实施一段时间后应该进行全面评估,根据执行效果及时进行调整完善,使之更加简洁明了,更有针对性和权威性。

    (作者系国家能源局石油天然气司副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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