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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朝:浅析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发布时间:2014-12-02 来源:中国电力报

    一、注重查防结合,建章立制抓源头

    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但查办案件本身不是目的。中央纪委反复强调,要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逐步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

    近年来,在电力业务资质审批过程中发生了收受企业贿赂的案件,通过认真分析案件发生的原因,发现其中特别是资料审核、现场核查环节容易发生以权谋私现象。通过进一步剖析梳理其他行政许可事项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发现诱发腐败的主客观因素有很多,不论职位高低、不论岗位性质,每个有权力的岗位都有可能产生腐败。

    针对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建议机关各部门“以岗位为起点,以程序为主线”,认真梳理行政权力和工作事项,编制业务流程图和重点权力运行图,排查存在风险的工作事项和风险点,明确监督防范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根据不同岗位和风险情形,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出台相应规则,对权力运行的各个方面和重点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尽量做到预防在先,关口前移,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切实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注意查纠结合,举一反三抓整改

    查处案件后,应认真分析主客观原因,找出问题的根源。加强整改是查案治本的有效途径。其中,制度缺失、监督缺位、管理缺乏是产生许多违纪违法案件的重要原因。

    比如,在工作中发现个别单位利用虚假会议费和课题费私设“小金库”的案件。分析后认为,原有制度存在漏洞以及制度执行不到位,是导致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建议一是健全完善财务审批制度,在审批环节上,课题费、会议费等项目的经办人要详细描述费用使用范围等内容,严格履行审签手续,由机关财务核准报销;二是强化规范化管理,要求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通过制定程序化的制度,使工作人员之间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关系;三是合理约束权力,强化对权力的约束,尤其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权力的约束,建立相关制度和程序,形成权力和责任的对等关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三、注重查教结合,开展警示教育

    纪检监察部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过程本身就是最生动、最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过程。通过查办案件,加强警示教育,强化监督制约,推进建章立制,不断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的综合效果,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部分漏洞。加强对案件剖析的同时,运用各种形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每位同志牢固树立自律意识,做到洁身自好,切莫自毁前程。

    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查处腐败分子是其重要职责。通过查办案件,发挥治本功能,从中发现和解决问题,教育警醒一批党员干部,完善一整套制度,这是反腐败工作的根本所在。

    (王庆朝 作者系国家能源局纪检监察室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