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能源局:能源领域重大项目审批要定期召开审批听证会
发布时间:2014-12-19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18日电 国家能源局网站18日刊发该局局长吴新雄撰写的文章指出,要创新审批听证制度。对于煤炭、电力、油气、核电、新能源、科技等能源领域重大项目、重大资金审批,要定期召开审批听证会,确保行政权力依法依规运行。

    吴新雄提出,要严格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高能源工作法治化水平。一是加强能源法律法规立改废。二是进一步梳理、取消或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三是规范审批流程,实现“五公开”,即:规划公开、计划公开、条件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四是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五个同步下放”,即:同步下放审批标准、审批规范、审批责任、处理权限及责任追究;明确“四项监管要求”,即: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责任,切实做到放管结合,确保放而不乱。五是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

    他提出,要进一步明确审批标准,加强对审批绩效的评价,实行责任追究制和倒查制。加快推进网上审批和阳光审批,健全网上公示制度和网上审批制度。同时,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抽查制度,制定国家能源局处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规范,在各部门各单位已制定《廉政守则》的基础上,出台全局工作人员《廉政守则》。

    吴新雄还提出,建立规范的干部交流机制。明确在同一岗位,特别是重要岗位、高风险岗位工作满3年的可以交流,满5年的应当交流,满8年的必须交流,消除干部长期不交流形成的关系网和廉政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