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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鹂:反腐倡廉仍然“在路上”
发布时间:2015-01-04 来源:中国电力报

    通过学习局党组先后印发的五批廉政警示教育材料,既对身边的一些同事滑向犯罪的深渊感到惋惜,也使自身的心灵受到深深震动。腐败问题的产生看似偶然,实际上存在其必然性。一切腐败现象,必定有其产生腐败的环境和条件,要从根源上解决“不想腐”,制度上形成“不能腐”,环境上“不敢腐”的反腐倡廉机制仍然任重道远,反腐倡廉工作仍然“在路上”。

    一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要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形成依法行政、廉洁行政、民主管理的风尚。

    二要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加强党性锻炼,增强预防和惩治腐败的紧迫性、自觉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密结合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根据新的时代条件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改革创新精神增强党性修养。正确认识权力与职责的统一关系,要正确对待党与人民所赋予的工作职责,更好、更有效地为行业服务。

    三要着力强化监督制约。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在中央预算内资金批复时,严格实行程序公开,严格杜绝个人自由裁量权,保证行政权力依法、公正、透明运行;在推进能源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过程中,坚持“保护行业不保护企业”、“扶上马、送一程、促竞争”。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

    四要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抓好“四风”整改、抓好简政放权、抓好阳光审批、抓好廉政守则和廉政制度的落实。既要防止工作“越位、错位”,更要防止工作“缺位”,不敢担当。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五要健全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既要惩处受贿行为,又要惩处行贿行为。深入剖析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查找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健全防治腐败法律法规,提高反腐倡廉法制化水平。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使惩治与预防、教育与监督有机结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作者系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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