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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雯:对行政审批诱发腐败问题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5-01-21 来源:中国电力报

    一、行政审批的廉政风险分析

    目前,多数行政审批事项都是以批复文件的形式办理,实质上是一个办件人、处领导、司领导、部门分管领导、部门办公会议的链式决策程序。在这个决策链上,内部制约较多,外部制约较少,主要体现了有审批权力部门内部的纵向制约,尤其是上级对下级的制约,而来自有平行审批权的处室、司的制约较少,来自社会的外部制约较少。在这个决策链上,资料审查较多,实地审查较少,后续项目实施情况审查较少,存在重前期审查、轻后续监管的问题。行政审批反腐,就是要对这个审批决策链进行严格规范和管理。

    二、行政审批反腐的相关原则

    简政放权原则。缩减决策链决策的事项,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渐探索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无禁止即可行”。

    权力制衡原则。加强对决策链决策的制约,引入更广泛的权力主体参与权力分割,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度,使多方主体之间形成一种平衡与协调的制约,确保权力行使的公正和有效。

    公开透明原则。让决策链在阳光下决策,推进行政权力行使依据、过程、结果公开,明确办理时限,削减自由裁量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止暗箱操作和权钱交易。

    惩戒查处原则。建立案件线索发现、案件检查和审理工作机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进行惩戒查处。实施责任追究制,不因工作岗位、职务的变动而免于追究。其中,简政放权属于事前减少干预和制约,惩戒查处属于事后追责,权力制衡、公开透明是针对决策链本身的规范和管理,也是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制度设计、推动行政审批反腐的重点。

    三、能源行业行政审批反腐的制度思考

    依靠能源规划引导。进一步加强能源战略规划管理,推动建立国家和地方两级相协调,总体、专项和区域三类相衔接的规划体系,并对全社会公布。上级规划侧重能源总体发展思路、目标、重点任务、规模、保障措施等,下级规划侧重列出具体重大项目,使能源规划成为重大项目建设的主要依据,使重大项目成为战略和规划的重要支撑。

    坚持集体决策。科学界定、合理设置审批权,对过度集中的行政审批权力适度分解,突出横向制约和社会制约的决策过程,缩减自由裁量权,从源头上降低廉政风险。如充分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科学制定经得起各方检验的发展规划;专业司负责项目、资金审批,但须会签综合性司;派出机构对项目审批、规划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闭环监管;完善专家论证、听证制度和公示制度,促进形成社会监督氛围等。

    完善运行机制。优化审批程序,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精简的审批运行机制。公开审批内容、程序和基本条件,严格按照审查程序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材料进行审查,承担审批超期等相应责任,并在各个环节及时做好答复。推进服务网站建设,规范网络信息发布、申请、审批流程,实现网络审批的规范化和高效化。

    ( 作者系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统计预算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