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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情况
发布时间:2015-02-15 来源:国家能源局

    2015年1月份,全国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没有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2015年1月,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1起,死亡减少2人。其中,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未发生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同比相同。

    1月份,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同比相同。

    1月7日,广西电网公司柳州供电局作业人员在抄录35千伏凤糯线线路侧避雷器型号参数时,因避雷器放电,发生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1月23日14时32分,西藏自治区藏中电网系统频率波动,4分钟后藏木电厂#1、#2机组因调速器低油压保护动作跳闸相继停机。故障发生前,藏中电网负荷为460.3兆瓦,故障造成减供负荷175 兆瓦,原因正在调查。

    注:以上统计数据执行国务院599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能安全〔2014〕205号文《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和国能电安〔2013〕255号文《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单一供电城市电力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

 

电力安全监管司     

201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