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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澜:人民赋予的权力必须服务于人民
发布时间:2015-02-16 来源:中国电力报

    一、守住底线、用好权力

    近年来,看到身边发生的多起腐败案例,的确触目惊心,让人不得不反思,为什么这么多曾经的“优秀干部”会在这次反腐大潮中被淹没,职位之高,人数之多,让人痛惜。我们看到很多位高权重的领导干部,都有过自己的奋斗史,凭着实实在在的努力,创出了自己的“精彩人生”。而正是这些曾经“为人师表”的榜样,因为“三观”出现了问题,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私欲逐渐膨胀,不愿意再“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愿意再“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凭借人民给予的权力,大搞权钱交易,给党和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害了国家、害了自己、害了家庭。中国有句古话叫“千里之堤毁于蝼蚁”。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目前我党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反腐倡廉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时刻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防微杜渐,严把思想观,严守道德观,看住红线,守住底线,捍卫来之不易的改革成果。

    二、尊重法律、敬畏权力

    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利国、利民、利工作;用不好,误党、误民、误自己。我们应该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要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而不能把权力当成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绝不能滥用权利。权力观是领导干部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集中体现,直接影响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行为。党员干部作为社会的先进分子,要有更多担当、更多责任和更高要求,更要尊重法律、敬畏权力。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犯错误,很多时候是“一念之差”,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违法、违规、违纪的界线不清,凭主观臆断办事,凭想当然做事,没有法制观念,自己已经走到悬崖边上了还浑然不觉,甚至心存侥幸。究其原因除了“三观”出现问题外,不学法不懂法,法制观念淡薄,甚至将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也是一个应该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的问题。只有学好法才能守好法,才能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三、科学防腐、规范权力

    腐败的实质是公共权力的滥用,体制机制的缺陷、制度管理上的漏洞是滋生腐败的主要根源。一些部门腐败问题屡屡发生,关键在于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科学防治腐败,就是要保证执政行为的制度化、法制化、程序化,将人为因素的干扰降到最低;就是要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真正做到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只有科学防腐,才能达到“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目的。只有自觉转变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方式、管理作风,才能适应科学防腐的需要。转变职能无止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洪澜 作者系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副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