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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能源监管局在电力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中求真务实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5-07-13 来源:东北能源监管局网站

    为配合国家能源局做好“十三五”电力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区域能源监管机构立足当地、统筹省际、协调沟通的桥梁作用,上半年,东北能源监管局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文件要求,举全局之力组织开展了《东北区域“十三五”电力规划意见建议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工作。东北能源监管局坚持闭环监管原则,高度重视区域电力发展规划研究实现监管关口前移,积极探索规划、政策、规则、监管“四位一体”能源管理新机制;坚持协同监管和有效监管原则,主动与地方政府部门协同沟通,针对东北电力行业窝电、调峰、供热、电力发展等难点热点问题提出规划意见和建议,努力适应新常态助推东北经济新一轮振兴。《报告》征求意见稿得到了东北三省一区政府发改委(能源局)、工(经)信厅、住建厅,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的大力支持,得到了能源科研院所的技术支持和肯定。

    《报告》共分四个部分,一是东北区域电力发展背景及现状;二是东北电力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三是东北区域“十三五”电力供需情况预测;四是东北区域“十三五”电力发展意见建议。

    《报告》编制工作突出了三个主要特点:

    求真――通过调查研究找准东北电力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了深入细致开展东北区域“十三五”电力规划意见建议报告编制工作,东北能源监管局专门成立了工作组。工作组先后组织召开了区域各网省电力公司参加的“十三五”输电网及配电网规划座谈会;典型热电联产企业参加的背压机组供热座谈会;电采暖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参加的电采暖及储能座谈会;走访调研了吉林省、黑龙江省气象局了解两省风能、太阳能资源情况;走访中国煤炭科学研究院了解东北区域三省一区能源资源禀赋情况;走访东北电力设计院了解电网及电能平衡情况;多次召集工作组成员进行阶段研讨,进行了5次统稿;分别召开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及政府相关部门座谈会,对征求意见稿进行4次修改完善。三省一区能源主管部门也给予工作组大力支持,提供了大量的信息和资料,为“十三五”电力规划意见建议研究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报告》对东北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东北能源资源进行了调查分析,首次提出了东北能源生产增速逐年大于能源消费增速,电煤供应充足的观点,为东北电能转型外送提供了依据。《报告》认为,“十二五”东北电力工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电力供给能力显著提高,电力系统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不断提高,电力市场建设稳步推进,电力节能减排效果显著,电能保障了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

    《报告》重点剖析了当前东北电力行业存在的五大问题:一是电力电量大量盈余,造成社会资源浪费,东北电力盈余规模已超过吉林或黑龙江全省发电能力;二是调峰供热矛盾突出,冬季系统运行困难,存在系统安全、供热民生、可再生能源消纳和经营四大风险;三是电力外送通道能力不足,影响清洁能源消纳,通辽、松白和黑龙江三大风电基地外送受限;四是电网安全存在隐患,网架建设有待加强;五是供电设施建设滞后,供电水平有待提高。

    务实――兼顾经济下行压力和行业、地方政策红利,合理预测东北区域“十三五”电力供需情况

    《报告》既分析了东北“十二五”期间用电需求放缓、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进入新常态不利因素,也分析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国发[2014]28号)、《国家能源局关于缓解东北地区电力供需矛盾的意见》(国能电力[2014]350号)以及国家能源局简政放权等政策落实对促进东北能源转型升级的积极影响,同时,综合了政府能源投资管理部门、能源运行管理部门及电力企业的不同意见,对东北区域“十三五”全社会用电量和最大用电负荷年均增速给出预测目标,并阐述了三点理由。

    《报告》基于目前对已核准、已列入规划开展前期工作并于2020年前并网电源项目的统计分析,按严控新增装机、适度新增热电和可再生能源两个方案,对“十三五”末电源规模、电力电量平衡进行了预测。根据平衡结果,东北电力电量已难以进行自平衡,东北电力行业深感“亚历山大”,实现清洁能源打捆外送,已成为解决东北窝电和保供热的第一需求。

    效果好――坚持科学发展观,提出解决窝电、调峰、供暖及电力发展意见和建议,与东北电力行业和三省一区政府形成共识

    《报告》紧密结合东北电力行业存在的五大问题,提出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近20条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明确东北区域电能输出战略定位,对多条外送通道的选点提出建议;二是多措并举解决调峰供热问题:适当控制新增电源规模,合理有序发展各类电源,新建适量背压机组替代关停小火电机组,支持建设高效、环保、大型供热锅炉开展集中供热,加快电力体制改革和电价改革,推广低谷储能式电采暖,推进电能替代,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三是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加快风电基地和富集地区汇集通道建设,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电计划,认真履行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义务,加快开展电网风电消纳能力研究;四是加强输电网建设:做好规划的衔接工作,研究并制定与外送通道配套的500千伏电网规划方案;五是加强配电网建设:合理布局新增变电站和线路提高供电能力,进一步完善网架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增加配变布点,减少供电半径,消除农网低电压问题,继续加大供电投资提高农网投资比重,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增量配网建设,在一些偏远地区发展微电网,将配电网规划纳入各地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确保有效实施。

    在6月中下旬召开的征求意见座谈会上,各省(区)政府相关部门、电网和发电企业就东北能源监管局编写的东北区域“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意见建议征求意见稿展开热烈研讨。大家一致认为,征求意见稿基本把准了东北电力发展的脉搏,问题找的准,分析的透彻,意见建议针对性强,特别是东北区域电能外送的建议是国务院支持东北新一轮振兴措施意见的具体落实,是国家能源局关于缓解东北地区电力供需矛盾意见的具体体现,反映了东北三省一区政府和电力行业的心声和诉求,是一份立足于区域内、惠及于区域外、实现了东北能源资源优化配置、解决东北电网存在的调峰、供热、弃风、弃核等突出问题以及保障冬季供暖民生工程和电网安全的高质量的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