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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能源监管办全面启动电源自建配套送出工程回购专项监管
发布时间:2015-08-17 来源:湖南能源监管办

    7月30日,湖南能源监管办和省发改委(能源局)组织湖南省电力公司等有关电网企业和五凌电力公司、湘电新能源公司等发电企业,召开湖南省电网企业回购电源项目自建配套送出工程专项监管启动会,全面安排部署专项监管工作,明确了有关工作要求,公布了分批回购计划。

    湖南省是国家能源局电网企业回购电源项目自建配套送出工程回购专项监管的重点省份之一。湖南能源监管办高度重视,统筹谋划,提前调查,创新思路,凝聚合力,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确保专项监管有序推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分别制定了第一、二批十余个回购项目计划,项目涵盖火电、水电、风电、生物质等发电项目配套送出工程,项目不仅包括《电源项目自建配套送出工程监管通报》(原国家电监会2012年第18号公告)中公布的历史遗留项目,而且涵盖近年新的送出工程项目。

    会议上,湖南能源监管办行业监管处负责人传达了国家能源局关于电网企业回购电源项目自建配套送出工程专项监管工作要求,印发了第一次联席会议纪要和湖南专项监管方案,明确了湖南回购工作的任务分工、回购项目、补充核准、资产评估、基金补贴等事宜,部署了专项监管工作任务和安排。省发改委(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强调了送出工程项目核准工作程序和要求,要求电源企业和电网企业积极配合,共同加快补充完善核准前置审批文件。省电力公司、五凌电力公司、湘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与会企业一致表示,坚决拥护支持国家能源局部署的送出工程回购工作,严格落实专项监管工作要求,同时反映了送出工程回购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诉求。

    湖南能源监管办夏旭副专员通报了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最新动态,指出送出工程回购工作旨在维护电力投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解决送出工程建设历史遗留问题,规范湖南送出工程建设,提高发电企业经营投资效率,增加电网企业优良资产,为落实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提出的电价体制改革奠定基础。同时,重点提出四点专项监管工作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回购专项监管工作,严格落实监管方案要求,加强平等协商,落实回购资金,加快补充核准,确保计划落实。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分工职责,及时报告情况,报送有关资料。三是要按照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分类处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回购条件,认真开展调查、核实、甄别工作,维护合法权益,保证公平、公正。四是要建立新建电源接入电网工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加紧制定有关监管规章制度。

    省电力公司、华电湖南分公司、五凌电力公司、湘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凯迪新能源公司、湖南新华水电公司、韶能集团公司等二十余家发供电企业参加了启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