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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家能源局党组关于进一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1 来源:国家能源局

国能党组〔2015〕20号

中共国家能源局党组关于进一步严格贯彻执行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各司,各派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中电联,中电传媒: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在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方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全党树立了榜样,引领了党风政风持续向好转变,获得了人民群众真心拥护,有力促进了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八项规定实施两年多来,八项规定已成为作风建设的代名词,其内涵逐渐扩展和不断深化。国家能源局在贯彻执行方面总体是好的,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不正之风的顽固性和反复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乘势而上、持续用力,就能巩固和扩大成果;稍有放松、稍有懈怠,就可能故态复萌,前功尽弃。全局上下需要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自觉对照“三严三实”标准,从“严”上要求,从“实”处着力,继续坚决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好的作风真正成为全局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实现全局党风政风的根本性好转。

    一、围绕重点,抓细抓实

    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紧紧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放松,对岁末年初、传统节日、婚丧喜庆和干部提拔晋升、重大事项报告等问题易发时段、多发事项,多敲打、多提醒,及时打预防针,防患于未然。全局所有党员干部特别是处级以上干部,一定要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十个不许”:一是不许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和秘书人员;二是不许用公款开展宴请、送礼等活动,不得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三是不许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四是不许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五是不许在出国、出差及调研考察活动中超标准安排交通、食宿或不按标准交纳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六是不许在出国、出差及调研考察活动中接受礼金、礼品和土特产品等;七是不许无计划或不按政府采购程序召开各类会议,会议经费不许超标准,更不许变相超标;八是不许向下级单位、企业、我国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者转嫁费用;九是不许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十是不许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婚嫁、生育、丧事等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二、抓住节点,做到清廉过节

    中秋节、国庆节在即,全局上下要切实绷紧“八项规定”这根弦,严防死守,确保在重要节点不出任何问题,特别要注意不能在原则问题上犯“低级错误”。节日期间,要做到“五个严禁”:一是严禁公款送月饼等节礼,也不得接受任何节日礼品;二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相互宴请;三是严禁用公款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四是严禁乱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五是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和接受红包、有价凭证等不义之财。全局党员干部必须把这“五个禁止”作为“约法五章”,一定要严格遵守。

    三、明确责任,加强监督执纪

    全局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一案双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违纪违规行为要出重拳、严惩戒,不打折扣、不留情面,做到动辄则咎、寸土不让,决不能搞“初犯给机会”、“下不为例”。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树立靠制度管人管事的意识,把制度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使党员干部知行止、存敬畏,进一步促进全局形成良好风气。

中共国家能源局党组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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