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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能源监管办党组严格落实“十不许”“五严禁”规定
发布时间:2015-09-28 来源:国家能源局

921,浙江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研讨会,集中学习《中共国家能源局党组关于对我局部分单位开展党风廉政专项巡视工作情况的通报》、《中共国家能源局党组关于进一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和《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各项纪律要求的通知》。全办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了学习研讨。

学习研讨会上,办领导通报了局党组对东北监管局、山西监管办和南方监管局专项巡视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传达了局党组最新作出的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十不许”和“五严禁”的有关要求;宣布了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纪律。大家结合学习,畅谈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和党的政治规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从严从实、高标准严要求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落实局党组“十不许”和“五严禁”以及省纪委有关规定的信心和决心

浙江办党组明确要求:一要认真对照局党组专项巡视通报的问题,立查立改。各处室按照各自职能职责,立即组织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逐项登记,逐项明确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机关党委纪委加强督导,确保自查和整改到位;二要高标准执行局党组“十不许”和“五严禁”规定。不允许全体干部和工作人员出现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何现象和问题,处以上领导干部要自觉起到表率作用,坚决抵制“四风”,确保节假日期间风清气正、廉洁自律;三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各处室负责人在组织领导监管工作开展的同时,要真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起有效的领导责任,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机关纪委要进一步发挥好监督执纪问责的作用,持续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确保全办干部和工作人员“不出事”,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