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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能监办12398热线用途拓展试点工作扎实推进
发布时间:2015-10-08 来源:国家能源局

  9月28日,枣庄的张先生给山东能监办打来电话,感谢该办的有效调解,使他顺利从中石化的加油站拿到了加油发票。这是该办自今年4月份以来转办、督办的第167件投诉(举报、咨询)。

  今年以来,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12398能源监管热线信息管理系统开发试点等工作的通知》安排和12398热线用途拓展的相关部署要求,山东办在局监管司的直接指导下,迅速在全省能源行业扎实开展了12398热线标识普及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省主要煤炭、油气企业全部在显要位置公示了统一标准制作的12398标识牌。其中在煤炭行业悬挂标识牌60个,油气行业的200多家企业公示标识牌2200个,达到了办公区域全部覆盖、主要营业(生产)网点(区域)基本悬挂的要求。另外,该办还在办门户网站开设了专栏,推出了12398腾讯微信公众平台,开通了12398新浪微博,运用新的信息传播手段,推动试点工作,得到了能源企业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

  为扎实做好标识拓展试点工作,该办成立了由办主要领导任组长的12398能源监管热线标识公示普及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为便于开展工作、扩大12398热线的影响,该办在单位门口加挂“12398能源监管投诉举报中心”的牌子,从机构设置上健全了热线的组织体系,提高了社会影响力,也促进了试点工作的开展。鉴于当前法律法规支撑不足,投诉举报处理难度大的实际,工作中该办明确:对于煤炭、油气领域的投诉举报工作,属于国家能源局明确规定受理的,该办自行依法依规处理,范围以外,按照“只受理不处理,只督办不查办”的原则,全部转到相关企业,企业向该办报送处理结果,该办逐一进行回访。另外,还逐步完善了12398能源监管热线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5个工作机制。建立了与地方职能部门的情况通报和12345的信息共享机制;对非职权受理范围内举报、投诉的线索的转办机制;涉嫌违法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的移送机制;办理结果的跟踪、反馈机制;受理、处理举报投诉的考核评价机制,保障试点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截至8月底,该办12398登录有效信息2814条次,增长37%,其中煤炭、油气领域的就达162件次,该办都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及时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