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能源局的要求,江苏能监办对全省燃煤发电机组执行电力业务许可制度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管工作,目前自查阶段工作已完成。 本次专项监管的范围是2015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新并网的燃煤机组和2015年以前并网发电的未核准机组,包含越级核准或审批。专项监管工作从2015年9月开始,分为自查、核查和整改三个阶段,要求相关发电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确保本次专项监管取得实效。 现各相关发电企业自查材料已积极报送,自查阶段目前已结束,根据工作安排,江苏能监办结合自查情况的梳理和汇总结果,计划于10月下旬开展对部分相关企业的进行现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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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能监办完成燃煤发电机组执行电力业务许可制度情况自查阶段工作
发布时间:201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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