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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洪江等13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5-10-22 来源: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洪江等13座

 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

大坝中心:

    你中心《关于洪江等13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检查意见的报告》(坝监安监〔2015〕89号)收悉。经研究并结合有关派出机构意见,现同意石堤、青龙、锁儿头共3座水电站大坝安全初始注册,注册登记等级均为甲级;同意老江底、拉气、汉坪嘴共3座水电站大坝安全初始注册,注册登记等级均为乙级;同意洪门、洪江、碗米坡、近尾洲共4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换证注册,注册登记等级均为甲级;同意金河、狮泉河、查龙共3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换证注册,注册登记等级均为乙级。

    请你中心继续做好以上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相关工作,会同有关派出机构监督各水电站大坝责任主体单位按照检查意见尽快完成整改工作。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5年10月16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