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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能源监管局印发《东北区域火电厂最小运行方式(2015)》
发布时间:2015-12-04 来源:国家能源局

  缓解今冬明春电网低谷调峰与居民基本供热的矛盾,依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下达2015年市场监管重点问题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等文件,我局组织东北网省电力调度管理人员、三省电科院专家和发电企业专家组成核查组,对辽、吉、黑三省及蒙东地区部分火电企业2015年最小运行方式的20家火电厂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汇总、平衡、核定,编制并印发了《东北区域火电厂最小运行方式(2015)》。

  为应对东北电力负荷平衡出现的特殊困难,东北能源监管局核定了各火电厂的应急调峰能力,明确了应急调峰资源,一是要求电力调度机构必须在安全责任明确的前提下,提前编排并告知火电厂应急调峰顺位,做好应急调峰预案,确保应急调峰措施启动程序和启动过程万无一失,确保应急调峰时电网、电厂运行安全及供热安全;二是要求各火电厂密切配合电网调峰,服从调度安排。已核定具备应急调峰能力的火电厂必须在供热中期前做好应急调峰锅炉的设备、储煤和人员等准备工作,确保应急调峰工作落到实处。

  在保障了居民的基本供热的前提下,量化了低谷调峰任务,强化调度运行管理,疏导区域外送电力空间,为东北电网迎峰度冬工作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