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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型风电场建设前期工作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5-12-13 来源:国家能源局

全国大型风电场建设前期工作会议纪要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03年11月29日发布 发改办能源[2003]1287号)

2003年10月21日至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京召开了全国大型风电场建设前期工作会议,中国气象局、各省(区、市)计委(发展改革委)和气象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有关发电集团公司、有关风电场设计、咨询及设备制造企业参加了会议。会议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大型风电场建设前期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3]408号)的精神为指导,对全国大型风电场建设前期工作内容、工作成果、工作要求及组织管理等进行了讨论,对下一步大型风电场建设前期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现将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发展风电重要性的认识

风力发电是当今世界新能源开发中技术最成熟、最具有大规模开发和商业化发展前景的发电方式,由于其在减轻环境污染、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突出作用,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并得到广泛的开发和应用。近年来,世界风电装机以年均30%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长,到2002年底,世界风电装机达到了3200万千瓦,风电技术发展很快,发电成本大幅降低,展现了良好的发展前景,是未来重要的接续能源和战略能源。我国风电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建成了风电装机46万千瓦,培养和锻炼了一批风电技术队伍,掌握了600千瓦风电机组的制造技术,具备了生产600千瓦风电机组的能力,为大规模发展风电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能源需求将持续增长。据初步预测,到2020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将至少翻一番,面临的资源和环境压力很大。调整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是解决我国能源问题的重要措施。由于目前风电等新能源发电,量小价高,在满足能源需求中作用不明显,对风电发展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但从世界风电技术发展和面临的能源环境问题来看,风电必将在未来能源供给中起到重要作用。因此,必须抓住机遇,大力促进风电产业的发展,否则,我们与发达国家在新能源开发和利用方面的差距就会越来越大,在未来能源市场竞争中就会处于劣势地位,从而影响经济和社会的长远发展。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要从国家和民族长远利益出发,来认识发展风电的重要性,制定政策,采取措施,大力推进我国风电事业的发展。

二、前期工作内容及成果

风电前期工作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风能资源评价,主要是根据有关气象资料,并结合必要的测量手段,对风能资源进行分析评价,提出风能资源评价报告;二是风电场选址,主要是在风能资源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地形地质、交通条件、联网条件及有关社会经济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选择风电场场址,提出风电场选址报告,初步确定可开发的装机容量及分布位置;三是大型风电场预可行性研究,选择20个左右10万千瓦级的大型风电场(初选项目详见附件,各省(区、市)计委(发改委)可以根据实际进行调整),开展风能资源测量、地质勘探、工程布置、投资估算和经济性评价等有关工作,提出工程建设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达到进行特许权招标建设的条件。同时,还将运用计算机等多媒体技术,将风能资源评价、风电场选址和风电场预可行性研究工作的成果进行汇总,形成全国风能资源及风电场数据库,提出全国风能资源评价报告和全国大型风电场选址报告。

上述各项工作要同步开展,同时进行。为了确保全国风能资源评价工作的完整性,各省(区、市)都要开展风能资源评价和风电场选址工作,提出风能资源评价报告和风电场选址报告,并满足《全国大型风电场建设前期工作大纲》的要求。

三、前期工作管理及要求

全国大型风电场建设前期工作的管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委托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按照《全国大型风电场建设前期工作大纲》和有关技术规定及办法具体承担技术管理、监督检查和成果验收的组织工作,并负责全国风能资源及风电场数据库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各省(区、市)计委(发改委)负责本省大型风电场建设前期工作管理,具体管理方式由各省(区、市)按照《风电特许权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各省(区、市)工作实际自主决定。

风能资源评价工作以气象部门为主进行,按风能资源评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以现有气象站的风资源观测数据为基础,对风能资源的大小和分布进行评价;风电场选址由各省(区、市)计委(发改委)委托或招标确定的有资质的技术单位负责,按风电场选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风能资源评价和风电场选址技术规定和要求由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和中国气象局共同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

近期大型风电场建设按特许权方式进行建设,由各省(区、市)计委(发改委)负责管理其预可行性研究工作。对于已有单位开展测风等前期工作的风电场,可继续由该单位按风电特许权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工作要求,完成该风电场的预可行性研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作为风电特许权项目通过招标确定投资者进行建设。如果该项目的前期工作单位不能中标,合理补偿其投入的前期工作费用。对于尚未开展前期工作的大型风电场,可以通过招标选择前期工作单位,由前期工作单位按风电特许权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工作要求,开展该风电场的预可行性研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作为风电特许权项目通过招标确定投资者进行建设。

四、前期工作经费

全国大型风电场建设前期工作经费由国家和地方共同承担。有关技术规定的制定、数据库的编制、前期工作的监督检查、成果验收及汇总出版的费用,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安排。风能资源评价和风电场的选址费用,由国家和地方共同承担,国家实行定额补助,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安排,剩余部分由各省(区、市)计委(发改委)负责筹措。风电场预可行性研究工作费用,由国家和地方共同承担,国家实行定额补助,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安排,剩余部分由各省(区、市)计委(发改委)负责筹措,也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吸收社会资金解决。

中国气象局的有关管理工作经费自行筹集。

各省(区、市)计委(发改委)要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做好大型风电场建设前期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落实工作经费,尽快启动大型风电场建设的前期工作。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和中国气象局要组织专家抓紧制定风能资源评价和风电场选址的技术规定和要求。

风电场前期工作是风电场建设的重要基础,是加快风电发展的重要条件,各省(区、市)计委(发改委)及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要予以高度重视,齐心协力,密切配合,抓紧,抓实,抓好,力争用2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大型风电场建设前期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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