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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风电场UNDP测风项目管理及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3 来源:国家能源局

关于风电场UNDP测风项目管理及有关要求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04年3月19日发布 发改办能源(2004)444号)

利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赠款开展的甘肃玉门等10个风电场风能资源测量和评价项目(以下简称UNDP测风项目)是我国政府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开展的“加速中国可再生能源商业化能力建设”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对UNDP测风项目的管理,加快风电建设前期工作,促进我国风电建设的快速发展,经研究,现将UNDP测风项目的管理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UNDP测风项目纳入风电前期工作范围统办能源[2003]128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风电场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UNDP测风项目的有关前期工作,包括资金筹措、地质勘探及预可行性研究单位选择、工作进度及有关要求等,由项目所在省(区)发展改革委(计委)统一负责协调和管理。

三、UNDP测风项目的风资源测量和评价工作分别由龙源电力集团公司和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公司负责,设备的安装、数据采集以及数据提交等按附件二的要求执行。

四、UNDP项目办负责UNDP测风项目赠款的安排、测风仪器设备和备品备件的采购以及风电场风能资源测量和评估工作的质量监督和成果验收。

五、UNDP测风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工作由各省(区)发展改革委(计委)负责,可以委托龙源电力集团公司或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公司负责,也可以选择其它有资质的单位承担。

各有关省(区)发展改革委(计委)、龙源电力集团公司和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公司要按上述分工以及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签署的项目合同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地完成UNDP测风项目的前期工作,具备开展风电特许权招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