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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能源监管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监管调研工作
发布时间:2015-12-18 来源:国家能源局

  为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步伐,按照国家七部委《关于印发〈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国家能源局部署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监管工作,其中江苏被列为重点监管省份。根据江苏大气污染防治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监管工作安排,12月14日-15日,江苏能源监管办会同省经信委、环保厅、商务厅、能源局、工商局、质监局,赴中石化江苏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江苏销售有限公司和中海油江苏销售有限公司三家成品油重点销售企业开展调研工作。

  调研工作重点围绕成品油销售企业基本情况及所属加油站油库情况、企业经营情况、近几年成品油销售及供应情况、成品油质量升级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油品置换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对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六个方面内容展开。

  从调研情况看,三家成品油销售企业严格按照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下发的《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统筹部署,详细规划,有序推进置换工作,克服油品质量标准不同导致的置换困难,完成了苏北5市供应国Ⅴ标准车用乙醇汽油、全省供应国Ⅴ标准车用柴油的升级目标任务。自2015年12月1日起,江苏全省实现全面供应国Ⅴ标准车用汽油、车用乙醇汽油和国Ⅴ标准车用柴油。

  在调研过程中,企业反映了有关社会加油站运行管理、市场仍部分存在国Ⅳ柴油供应、不同省份分阶段升级造成销售下滑等问题,并提出了缩小价差,提高普柴标准,政府相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等建议。相关部门认真听取了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并就进一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贯彻落实七部委工作方案要求进行了讨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