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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能监办正式开展锦苏直流跨区辅助服务补偿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5-12-25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自锦苏特高压直流正式投入商业运行以来,为满足江苏电力供应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区外来电不断增加,对江苏发电运行的安全性、经济性等方面的影响越来越大,同时外来电无法按照江苏电网需求提供电力辅助服务。因此,为调动江苏发电企业提供辅助服务的积极性,维护市场公平,促进辅助服务市场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近日江苏能监办发出通知,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展锦苏直流跨区辅助服务补偿试点工作。

    通知明确了锦苏跨省区辅助服务补偿的内容,即为自动发电控制(AGC)、有偿调峰、自动电压控制(AVC)、旋转备用、热备用等五个项目的费用进行分摊补偿。有偿无功调节、黑启动在试点阶段暂未列为分摊项目进行补偿。通知确定了分摊的原则,即按照锦苏直流落地电量所对应的江苏统调电源上网电量占比为原则合理分摊五项辅助服务的补偿费用。同时,通知还就结算周期进行了规定,即按江苏发电企业辅助服务规定执行,即采用月度核对,半年结算。在一个结算期内收取和支付费用总额平衡。

    通知要求,江苏省电力公司按时将每月跨区补偿费用使用的具体明细清单、辅助服务补偿情况明细清单、补偿费用分摊情况、结算方案等情况报送江苏能源监管办和省经信委,经我办和省经信委审核公示后,由江苏省电力公司与相关发电企业落实具体结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