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湖南能源监管办加强特护期长株潭大气污染防治监管
发布时间:2015-12-31 来源:湖南能源监管办

  近日,湖南能源监管办积极响应省政府长株潭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每年10月至次年2月)工作要求,印发了《关于加强长株潭能源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协同减排工作的通知》,重点加强长株潭地区能源企业减排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监管。

  湖南能源监管办认真研究分析了长株潭地区能源企业生产特点和减排工作重点,严控煤电企业生成物排放和汽柴车尾气排放两大大气污染防治关键点,制定加强长株潭地区特护期协同减排工作措施。依据《煤电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结合今年开展的煤电企业节能减排问题监管和明年即将开展的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监管工作,从燃煤电厂进煤质量,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电网节能调度,油库油站废油气回收,销售成品油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监管要求。

  长株潭城市群是2007年国务院批准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之一,此次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是“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促进“两型社会”建设有着积极的重要意义。湖南能源监管办将结合国家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两型社会”示范建设要求,加强煤电企业在线监测,对超标排放等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积极助力“两型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