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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能源监管局开展广东省企业自备电厂建设运营情况调研
发布时间:2016-01-26 来源: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之一的《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发改经体〔2015〕2752号),按照国家能源局重点监管工作部署,南方能源监管局于近期开展了广东省企业自备电厂建设运营情况调研。

  此次调研以书面调研和现场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其中现场调研选取了广州、东莞、惠州等地的6家自备电厂,涉及石油化工、水泥、钢铁、造纸、纺织等代表性行业,机组类型包括常规燃煤、燃气、石油焦、余热余压发电等类型。通过调研,基本摸清了广东省68家企业自备电厂的核准、建设运营、基金及附加征收、系统备用费缴纳、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等情况。总体看,广东省企业自备电厂在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燃煤机组占比较大、能耗偏高、环保设施投入不足、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核准手续不完善等问题。下一步,南方能源监管局将及时汇总有关情况上报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