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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积极做好2016-2017年农村机井通电工程实施准备
发布时间:2016-05-16 来源:国家能源局

    “十二五”期间,山西省积极推进农村机井通电工程建设。截至2015年底,完成改造通电机井1.12万个,电力灌溉面积521万亩、覆盖3000余个村、服务农民约100万户。同时,完成配套电网建设投资累计约9.07亿元,建设配电台区0.65万个、10千伏配变容量64.3万千伏安、10千伏线路3822千米、低压线路2556千米。其中,国网山西电力公司供电区域内机井通电改造共覆盖2670个村、完成设施改造通电机井1.07万个、电力灌溉面积517亩、覆盖村数2670个、服务农民98万户。完成配套电网建设投资累计8.63亿元,建设配电台区0.61万个、10千伏配变容量62.1万千伏安、10千伏线路3564千米、低压线路2388千米。山西地电供电区域内机井通电改造共覆盖368个村、完成设施改造通电机井538个、电力灌溉面积3.6万亩、服务农民1.5万户。完成配套电网建设投资累计0.44亿元,建设配电台区420个、10千伏配变容量2.23万千伏安、10千伏线路258千米、低压线路168千米。

    山西省已通电农田机井供电全部执行农田机井电价。对于部分农田机井用电设施资产为村委集体资产或个人资产的,由村委会统一管理,或者机井和供电设施由村集体承包给个人经营,承包人向村集体上缴费用,村集体向供电企业缴纳电费,对设备设施的维护、配变及低压线路由用户负责维护管理,供电企业负责监督。供电所对农田机井配电设备只管到专用变压器的10千伏侧。

    根据国家关于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的统一部署,山西省拟定了新一轮机井通电改造的原则:优先解决未通电的农田灌溉柴油机井和新增机井通电;其次对用户无力投资改造、存在用电困难和运行隐患且用户自愿移交供电的已通电用户实施改造;最后,对供电现状基本良好、不需整台区改造的机井考虑改造上级导线。改造范围为10千伏线路到配电台区以及因台区移位需重置的低压线路,合理优化台区供电范围和供电半径,为机井提供用电保障。

    (山西省发改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