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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首个监管周期输配电价0.2374元/千瓦时
发布时间:2016-05-16 来源:中国电力报

    作为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全国输配电价先期改革五个试点省份之一,湖北省物价局于近日下发了《关于湖北电网2016年~2018年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2016年~2018年湖北电网平均输配电价为每千瓦时0.2374元,大工业输配电价有所降低,相关电价自4月1日起开始执行。 《通知》列出了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标准: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不满1千伏电度电价为0.4862元/千瓦时,1~10千伏电度电价为0.4662元/千瓦时,35~110千伏以下电度电价0.4462元/千瓦时;大工业用电1~10千伏电度电价为0.1329元/千瓦时,35~110千伏以下电度电价0.1131元/千瓦时,110千伏电度电价0.0950元/千瓦时,220千伏及以上电度电价0.0760元/千瓦时。

    在销售电价方面,《通知》明确降低大工业输配电价,同步调整终端用户目录电价。其中大工业电度电价220千伏、110千伏、35千伏(含20千伏)和10千伏每千瓦时分别降低1.5分、1.6分、1.79分和1.81分钱;降价后的电度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5598元 、0.5788元、0.5969元(0.6119元)和0.61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