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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农网改造升级任重道远
发布时间:2016-06-06 来源:国家能源局

    “十二五”期间,西藏自治区电力发展取得了较大进步。截至“十二五”末,全区全社会用电量44.78亿千瓦时,较2010年增长84.2%;农村人均居民生活用电量215千瓦时,较2010年提高2.7倍,五年间平均增速22%,高于当地全社会用电量增速10个百分点。然而,西藏农村电力建设仍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十三五”农网改造升级任务艰巨。

    网架结构薄弱,设施陈旧。西藏电网仍分为藏中、昌都和阿里三个孤立电网,尚未形成统一电网结构,主电网最高压等级仅220千伏。到2015年底,主电网仅覆盖58个县(区),其余均为农村小水电、光伏供电的众多独立小电网和分散用户系统;大部分县域电网采用单线单变供电,主变容量小,无负载转移能力;中压配电网主要以辐射式供电为主,线路未形成分段、联络,极易造成一点故障、全线停电的现象。西藏绝大部分农村地区的电力线路设施十分陈旧。据统计,全区35千伏及以下变电站、台变或线路运行时间超过20年的比例近5%,运行时间超过10年的比例高达40%。随着用电负荷持续增长,安全隐患愈发突出。

    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差,供电能力有限。西藏80%以上的县尚未建成到乡、到村、到户完整的县域电网,16个县城未联入主电网,156个乡镇和1369个村约100万人口未被电网覆盖。已形成局部配电网的地区,变电站布点少,各级配电网线路供电半径大,导线偏细,线损率高,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差。部分地区季节性缺电严重,一些地区全年缺电,阿里、那曲西部等地主要依靠离网光伏电站和户用光伏系统供电,无法提供稳定持续的电力供应,离网光伏电站装机规模及配套储能容量均较小,户用光伏系统仅270瓦,每天只能提供约3小时用电。全区长期缺电人口占人口总数的30%以上。目前,西藏的供电和服务能力仅仅相当于内地上世纪80年代水平。

    农村用电水平较低,农村电力建设运行成本高。2015年西藏农村人均生活用电量仅为全国城乡居民用电平均水平的40%、西部平均水平的55%。采用光伏户用系统供电的农牧民,年人均用电量约90千瓦时,仅为全国城乡居民用电平均水平的18%。由于独特的地理气候条件,西藏电力建设运营成本比内地高。110千伏线路每公里造价是内地平均水平的2倍左右;35千伏和10千伏线路每公里造价是内地平均水平的2-3倍;变电站综合造价是内地平均水平的1.5-2倍;小水电单位千瓦造价达3-10万元,是内地平均水平的5-10倍。电力设施运行维护综合成本也明显高于内地。

    农村电力自我发展能力弱。一方面,西藏农村电力投资需求大,但区政府和企业财力有限,建设资金主要依靠中央投资。另一方面,目前西藏用电负荷以民用为主,占全社会用电量近30%,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5%以上,工商业用电比例低,企业售电收入水平与内地差距较大。第三,运行维护费用高,“十二五”期间,电网企业每年亏损近5亿元,而该区财力有限、补贴不足,缺口较大,企业履行电力普遍服务压力较大。经国网西藏电力公司初步测算,“十三五”期间西藏74个县(区)运行维护费将超100亿元。

    管理体制不顺,整体管理水平偏低。西藏电力设计、施工、监理等力量薄弱,运行管理人才缺乏,素质不高,管理粗放、服务水平低等问题较为突出。至2015年底,西藏74个县(区)中有6个县由国网西藏电力公司直营,52个县由国网西藏电力公司代管,其余16个县由县农电公司管理。目前各代管县管理关系还未完全理顺,基础管理工作较为薄弱。主电网外11个县的农网升级改造尚未明确实施主体,项目推进困难。

    到2020年西藏与全国一道实现小康,是国家未来发展的重要任务。面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电力的要求,西藏差距还比较大,急需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