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电改冲击波|54家企业入选广东售电公司目录
发布时间:2016-07-11 来源:中国电力报

    7月7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召开了广东电力市场注册宣贯会,介绍了广东电力市场概况及规则、交易系统功能、注册流程等内容,除相关主管政府部门外,广东2016年新准入市场的大用户以及广东省经信委公布的54家列入售电公司目录的企业参加了宣贯会。

    这54家列入售电公司目录的企业是在企业自愿申报、广东省经信委审核并公示后最终确定的,广东省经信委于7月4日公布了最终名单。

    宣贯会进一步介绍了广东电力交易规则,比如要求售电公司注册资本金在5000万元以上,企业需要提供近3个月的财务报告,如果是新注册的公司,则要求提供投资公司近3个月的财务报告和纳税证明。同时,需要提供固定经营场所租赁报告、售电平台合作协议等资料。

    对于这54家列入售电公司目录的企业,广东省经信委表示,企业具备参与广东电力市场资格,在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注册后,按照有关政策和市场规则参与市场交易。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电力大用户等市场主体应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相关合同,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另外,售电公司参与电力市场时,应严格遵守电力市场交易规则,主动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不搞不正当竞争,不向用户虚假宣传广告,同行间不搞不正当竞争,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报送有关信息,主动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各界监督。

    广东省经信委要求,售电企业必须积极开展售电业务,主动发展下游客户,不断探索提高能源售电服务质量和用户用能水平的新路径。规定时限内未有效开展业务的,将在售电公司目录中删除,交易机构取消注册。

    广东省经信委要求,列入售电公司目录的企业不允许变更法人代表和股东构成;确需变更的,将在售电公司目录中删除,交易机构取消注册。售电公司退出前,应提前告知广东省经信委,将所有已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履行完毕或转让,并处理好相关事宜。(记者 马建胜)